首页 > 嵊泗律师 >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不属于自己的意愿是什么?谢谢你

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不属于自己的意愿是什么?谢谢你

admin 嵊泗律师 2023年09月12日
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救济金领取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缴费期间所有劳动合同原件,用工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原件;
3、失业人员居住社区相关证明;
4、单位申请;
5、个人申请待遇申请
6、身份证复印件3份;
7、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8、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9、人力资源市场《求职登记表》;
10、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失业救济金的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如果是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的,不能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友情链接: 苏州律师 吕梁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网 杭州普法教育网 杭州淳安县律师 杭州法律在线咨询网 杭州婚姻家庭律师 阜新律师 盐城律师 漳州律师 汕头律师 资阳律师 凉山律师 金昌律师 定西律师 台州律师 徐州律师 大同律师 扬州律师 株洲律师 鄞州律师 武义律师 江山律师 缙云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杭州劳动争议律师 杭州民事诉讼律师 南康区律师 万安律师 余干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