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卖了划算吗?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农村房屋买卖金额应由买卖双方进行协商,根据协商结果如实填写。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第五款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上一篇:一次性死亡赔偿金2024是怎样的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农村宅基地卖了划算吗?
- 一次性死亡赔偿金2024是怎样的
- 上下班受伤责任划分是如何的?,有哪些
- 没有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怎么办
- 如果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判?
- 打架上去拉架也要拘留吗,法律依据是什
- 债务纠纷受到威胁怎么处理
- 醉驾无证驾驶这个怎么处理
-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标准,具体的法律
- 你好,我想问一下重庆女方起诉离婚需要
- 您好请问,买车订金交了可以退吗
- 信用卡加网贷共欠5万元?
- 离职后没发工资
- 肇事逃逸造成重伤应该怎么量刑?
- 楼下说楼上漏水,结果砸开发现不是楼上
- 夫妻离婚办贷款,一方已经签署放弃房产
- 别人欠我3500块钱一直不还会拘留吗
- 汽车报废年限是几年?您的车怎么报废的
- 网上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现手机上现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
- 在公司午休之后下楼准备工作时摔伤是工
- 中途退租违约怎么处理,法律怎样规定
- 借钱800块钱不还有效期多长时间
- 起诉孩子探视权被告可以不出庭吗?
- 我有一个案子是各自购地争议案想请你打
- 关于如何认定商标是否为假冒的问题
- 朋友欠我20000块钱不还时效是多久
- 一天营养多少钱?
- 行政诉讼法变更被告的规定是什么
- 别人用帮我贷款为由做银行流水,让我取